最后的疯狂
张国庆从洞口钻出来的时候,天边已经泛起了一层灰白色的光。
不是黎明,是暴风雨来临前那种压抑的、沉闷的、让人喘不过气的灰白。
山脚下的警笛声越来越近,不是幻觉,不是风声,是真真切切的、十几辆警车同时拉响的警笛,像一群饿狼在夜色尽头齐声嚎叫。
南州警方已经到了金窟山外围,正在突破张国庆设在省道路口的卡点,最多还有十分钟,他们的先头部队就会抵达山脚。
十分钟。
张国庆站在洞口,夜风把他的警服吹得紧贴在身上,勾勒出他那颗狂跳的心脏的形状。
他的脑子里在飞速地运转,所有的念头像被搅碎的纸屑一样在脑海里翻飞,但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,强迫自己想出一条路,一条不需要笔记本、不需要证据、不需要金永盛活着也能活下去的路。
他想到了一条路。
金永盛死了,笔记本就不重要了。
因为笔记本只有在金永盛活着的时候才有用——金永盛是证人,笔记本是物证,证人和物证缺一不可。
如果金永盛死了,那本笔记本就变成了一份无法被证实的孤证,金永盛可以说笔记本是昌哥的罪证,昌哥也可以说笔记本是金永盛伪造的诬陷材料。
没有活着的金永盛在法庭上指认,那本笔记本就是一堆废纸。
杀了金永盛,杀了洞窟里所有的人。
阿洪,阿标,老宋,阿娟,一个不留。
他们死了,就没有人能证明那本笔记本是真的。
李威手里的东西就变成了一张没有签名的白条,任何人都可以否认,任何人都可以推脱,任何人都可以说“我不知道”
“我没见过”
“这是栽赃陷害”
。
这是张国庆最后的、也是唯一的路。
不是退路,是活路。
一条用五条人命铺出来的、血淋淋的、通向地狱的活路。
他拿起对讲机,按下了全频段通话键,声音低得像从地底下传上来的:“所有组注意,我是张国庆。
现在我命令,对所有发现的目标,就地击毙,不留活口。
重复,就地击毙,不留活口。
这不是请求,这是命令。”
对讲机里沉默了三秒钟,然后传来各组组长迟缓的、犹豫的、带着明显不安的应答声。
他们听出了张国庆声音里的东西——那不是执行公务的冷静,那是被逼到绝境之后的疯狂。
但他们是警察,警察的天职是服从命令,不管那个命令是谁下的,不管那个命令意味着什么。
张国庆把对讲机别回腰带上,从腰间拔出配枪,检查弹匣,推弹上膛,然后弯下腰,重新钻进了那个洞口。
这一次他没有带任何人,他不需要证人,不需要目击者,不需要任何会在他杀人之后站出来说“我看到了”
的人。
他要一个人进去,一个人开枪,一个人把洞窟里那五条命全部收走,然后在南州警方到达之前从山的另一面撤出去,换掉身上的血衣,扔掉那把打空了弹匣的枪,回到指挥中心,坐在监控大屏前,像一个正常的、尽职尽责的副局长一样,迎接南州警方的到来。
他钻进洞口的时候,手机在口袋里又震了。
他没有看,他知道是昌哥。
他没有时间跟昌哥说话,没有时间听昌哥催促,没有时间向昌哥汇报。
他只有一个念头——杀人,杀光,然后活着离开这座山。
在张国庆重新钻进洞口的同时,金窟山的另一面,两条黑影正沿着山脊快速移动。
他们的速度很快,快得不像是在爬山,像是在平地上奔跑。
他们的身上背着鼓鼓囊囊的登山包,包里的东西在奔跑时发出沉闷的碰撞声,那不是金属的声音,是比金属更危险的东西——炸药。
昌哥在张国庆挂掉电话之后,做了第二个决定。
他不是那种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人,张国庆是他手里最锋利的一把刀,但刀有可能会断,会钝,会被人夺走。
他需要第二把刀,一把不需要犹豫、不需要权衡、不需要考虑“是否符合规定”
的刀。
他拨了另一个号码,那个号码的主人从来没有在金柳市露过面,甚至没有人知道他的存在。
他是昌哥在最隐秘的角落里藏着的最后一张牌,一个在矿山干了二十年的爆破工,一个对炸药的脾气比对自己儿子的脾气还熟悉的人。
“金窟山,山顶的废弃矿洞群。
金永盛藏在里面。
你把炸药带上去,把矿洞炸塌。
不管里面有多少人,全部埋在里面。”
昌哥的声音恢复了那种不紧不慢的调子,好像在说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,“弄完之后,从后山下去,车在山脚下等你,出了省界,你这辈子

